小编:这是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嫩芽初上树梢。英利镇开发区一栋三层别致的小洋楼,在阳光洒照下,显得熠熠生辉。但谁也料不到,这栋楼房的主人,竟与“低保户”对上号。
郑务强的三层小洋楼。
2011年2月24日,记者在英利镇民政办《2009年低保户花名册》上,看到编号为60591400122207467,名叫郑务强的“低保户”,而郑务强却是该镇武寮村委会党支部副书记,也是那一栋三层小洋楼的主人。
按照英利镇开发区目前的宅基地、楼房价格行情估算,郑务强的这栋楼房约值五、六十万元,另据记者实地调查,郑务强还承包上百亩地种植香蕉、甘蔗等经济作物,算是一个拥有百万身家的人。
难道百万富翁“吃”这每月区区65元的低保?面对记者的调查采访,郑务强承认低保户花名册上登记的名字就是他本人,但郑务强又连呼冤枉。他对记者说:“我是好心帮助村民,做的是好事,低保金我一分钱都没有领取过。”
村官骗取冒领低保金?
连日来,雷州市英利镇武寮村不少郑姓村民向记者报料:从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该村委会党支部副书记郑务强以其名义虚报2名低保名额,骗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3120元,冒领低保金1560元,两项合计4680元……
武寮村距离英利镇大约8公里,人口1800多人,全村拥有耕地近1万亩,村民以种植甘蔗、菠萝、香蕉为生。在农村,有了耕地就可以发家致富,只要家中有劳力。而武寮村通过种植经济作物致富的大有人在,有的已在镇上购买宅基地建起楼房。
但也有少数人还挣扎在贫穷线上,这些家庭大多是病老残弱或缺少劳力,记者在英利镇民政办低保户花名册上看到,武寮村有“低保户”7户,11名,其中郑某利2名,郑某兰1名,郑某养1名,黄某芳1名、郑余六2名,郑某并2名与郑务强2名。据村民反映,该村还有很多需要低保的家庭还未纳入低保对象。
按照有关规定,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指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目前,雷州市的低保对象55896人,英利镇占有740人。“低保户”每人每月领取65元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
“郑务强是村里最有钱的人,但想不到他还是‘低保户’。”武寮村村民阿森(化名)对记者如是说。
在村民看来,郑务强算是村里的能人,也是一个劳动致富能手,一位村民郑某某带领记者到金星农场9队,指着一望无际的香蕉林对记者说:“这是郑务强的承包地,大约200多亩,没有60万元的投资是做不来的。”郑某某说,郑务强在英利镇开发区还建有近100万元豪宅,拥有私家车1辆,除了种植几百亩的香蕉,还有菠萝100多亩,甘蔗20多亩,桉树40多亩,年收入不少于100万元。
2月24日,记者从英利镇民政办调查了解到,郑务强名下的2名“低保户”从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领取低保费,一共领取了1560元,与村民的举报相差甚远。至于是否冒领黄某芳的低保费,记者几次打电话黄某芳求证,却没人接电话。但记者从另一张《农民2010年7月撤换人员花名册》上,发现黄某芳一栏,就有郑务强的签名。
“都是做好事惹的祸?”
“都是做好事惹的祸,以后干部都不敢帮助村民了。”郑务强委屈地对记者说。郑务强今年44岁,2008年7月入党,2009年3月当村干部,也就是说,他当上村干部后4个月,名字就上了“低保户”花名册。
郑务强的名字还在低保花名册上。
郑务强解释整个“低保事件”的来龙去脉:郑余六是村里的特困户,今年78岁。前几年,余六的妻子携带女儿远走他乡,留下一儿子由他抚养。余六属高龄结婚者,儿子还未成年,家里缺少劳动力,生活很贫困,2002年以来一直享受低保。但在2007年办理低保存折时,存折上的名字被搞错成郑如大,以后,一直沿用郑如大替代郑余六。
2009年上半年,郑余六到银行领取低保金,银行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在这之前,郑余六取款时银行都没有这个要求,这次却例外。而78岁高龄的郑余六从来都没有办理过居民身份证,于是,低保金取不出来,郑余六只好向镇民政办反映。
2009年6月,英利镇低保户进行调整,为了保证郑余六能领到低保金,镇民政办民政助理黄吉建议村干部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为郑余六办理低保手续。刚好,郑务强在镇里办事,于是,他出自好心,就同意用自己居民身份证帮了郑余六一把。
郑务强对记者说:“尽管‘低保户’的名字是我的,但我一分钱都没有领取,而且办理低保手续后,存折交予郑余六,由他来领取低保金。我做的是好事,是帮助村民的。”至于是否冒领黄某芳的低保金,郑务强一口否认。对于郑务强的说法,记者试图采访郑余六,但却联系不上。
工作失误,举报不实?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英利镇民政办的低保花名册上,还有郑余六的名字。如果按郑务强的说法,既然他的低保户是郑余六的,但郑余六为何还另外享有低保待遇?这样说来,郑余六岂不是重复领取低保金?
雷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股黄平股长承认,这是市、镇两级民政部门的工作疏忽。他说,市民政局审批低保户,是根据镇民政办报上来的人数、名字套上的,没有审查居民身份证。按照要求,镇里要张榜公布低保人员名单,但镇里却没有这样做。他说,这件事发生后,市民政局也派人参与调查组的调查,暂停武寮村“低保户”低保金的发放,待事情弄清楚后,再进行重新审批低保对象。
“这是市、镇两级民政部门的工作失误。”英利镇纪委书记冯彪对记者说,2009年低保调整中用郑务强居民身份证替郑余六,在《英利镇2009年低保人员花名册》调整人员续保花名册中,没有了郑如大的名字。由于民政部门工作上的疏忽,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在发放郑务强低保金时,还继续发放郑如大低保金。这样,等于郑余六既领取郑务强的低保金,又领取郑如大低保金,金额为3120元,郑余六多领取了1560元。
冯彪书记说,自从“低保事件”发生后,英利镇委、镇政府非常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调查组了解郑务强、郑余六、村干部,调查结果如郑务强所言。郑余六向调查组证实:无论是用郑务强的或郑如大的名字办理的低保,一直都由郑余六本人领取低保金,郑务强未有领取过低保金。
举报郑务强冒领黄某芳3个月低保金1560元。经调查,黄某芳是2010年才办理低保1名指标,按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5元计,3个月仅195元。而且,黄某芳本人于2010年12月10日才到银行领取2个月共130元低保金,所以,郑务强冒领低保金1560元是失实的。
冯彪书记说,“低保事件”也已引起湛江、雷州市两级纪监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两级纪监部门已经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