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教师缺编问题,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今年公开招考部分中小学聘用制教师,主要安排到农村缺编的中小学任教。现就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指标 招考指标总共.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教师缺编问题,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今年公开招考部分中小学聘用制教师,主要安排到农村缺编的中小学任教。现就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指标
招考指标总共602名。
1、初中教师120名。其中语文23名,数学23名,英语23名,物理6名,生物5名,化学7名,政治7名,地理3名,历史5名,音舞6名,美术6名,体育6名。
2、小学教师482名。其中语文160名(含在原民师中招考50名),数学160名(含在原民师中招考50名),英语102名,音舞20名,美术20名,体育20名。
二、招考的标准和原则
根据国家人事部2005年11月16日颁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这次招考坚持“四化”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经自愿报名、笔试、面试(部分专业)、考核、体检合格,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三、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衷于教育事业。
2、学历条件:
报考初中教师的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除音舞、体育、美术专业以外的非师范类专业及师范类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必须具备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考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除音舞、体育、美术专业和原民师以外的非师范类专业必须具备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技工学校、职业中学毕业生不得报考(省教育厅验证备案的雷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师范技术专业毕业生可报考)。
3、年龄条件:除原民师以外,其他报考者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限197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原民师报考者男的可放宽到50周岁(限195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的可放宽到45周岁(限196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户口条件:报考者必须是2008年6月1日前在雷州市落户的人员。应届毕业生的户口迁回时间可适当放宽,但报名时要出具派出所证明或出具能反映本人迁出的家庭户口薄。
5、原民师报考者,必须是1993年3月27日以前在本市中小学任教,且在教育局有档案或在湛江市教育局有名册备案的。
6、身体条件: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有胜任工作的健康的身体素质。
7、本市在职在编的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考程序、内容和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6月10日至6月14日,超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市委党校。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雷州市招考中小学教师个人信息表》二份(代填改无效)。
报名时应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薄、(夫妻双方及全部子女的)计生证明(要写明生几胎及出生时间、超生费是否征收完毕,何时交完。未婚的写未婚证明或交未婚证。)、学历鉴定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须交学校证明(写明应届毕业和专业)或毕业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一律用A4纸,每件一张。经报名主办人员验证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后,原件退回本人。
所有报考要求提交的毕业证书都要进行学历鉴定。尚未鉴定的由本人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只交复印件)在报名前就可到湛江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在湛江市政府大院内,电话:3341710)办理学历认证手续,认证费(省内院校的70元,省外院校的140元)自负。此鉴定结果要赶于7月1日前交雷州市人事局。
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而且只能与本人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中的任教科目相一致。原民师限报小学语文或数学。
报名时每人交考务费200元,音舞、体育、美术专业的加收术科考务费120元。不管资格确认是否通过,报名费一律不作退还。
2、报考资格确认
报名后,由人事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人员对所提交的证件核查和确认。其中有一项以上证件或条件不符的,不予确认。经审核并符合报考条件的,统一组织拍照全身相一张及头相3张(拍照费自负)。拍照时间见报名时发放的《报名须知》。
3、考试
①考核的科目和内容
笔试的公共科目为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专业科目为本人所报考职位的科目一科。其中音舞、体育、美术专业报考者另加术科面试。
报考初中教师的考师范类大专教材,报考小学教师的考中师教材,笔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的公共课与专业课共为一卷,总分120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占30分,专业科目占90分。报考音舞、体育、美术的笔试分占综合分40%,术科面试分占综合分60%。音舞专业术科面试项目为唱歌、跳舞、弹琴、视唱;美术术科项目为素描和色彩;体育专业术科面试项目为基本功动作和专项动作(篮球、足球、排球、田径、体操、武术自选一项)。
②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为7月21日上午,术科面试时间为7月24日至7月25日。考试地点待定,详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及入围名单将在市政府及教育局公示栏张榜公布。
4、考核。主要是定性考察,包括政治审查。对于违法、违纪以及计划生育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体检。经考试和考核合格的由市人事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6、录取。经考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根据各报考职位的指标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为序确定聘用对象。入围人员中查有不合格的按成绩顺后递补。在录取指标最后一名有并列分的,一齐录取。经公示后由人事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填写聘用审批表,同时签定聘用合同书。初次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续聘每期为5年。
五、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并在政治、生活、工作等方面与录用干部待遇相同。
六、其它
1、若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招考指标数1.5倍,实聘用指标则按实际报考人数1.5:1的比例聘用。余出的指标由人事局、教育局统一调节到报考人数比例较大的职位,并在考试前公示。
2、本次招聘考试设最低分数线,即为各招考职位参考人数平均分数的60%,低于的不得录取,其节余指标另作调节,调节办法同前。
3、任何时间(包括已被聘用)如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考试时不要求有教师资格证的,在被聘用之后一年没特殊情况要取得与报考职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5、在考取小学教师的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以各科考试成绩排名为序,安排30名(语文12名,数学12名,英语6名)到雷城一小、师范附小、实验小任教。双向选择安排10名到民办显春学校。原民师安排在原校,其他人员一律安排到城区、附城、白沙以外的农村学校任教。
6、考务联系电话: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8853438;教育局人事股 8815455。
七、本公告由市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雷州市人事局 雷州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