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通报雷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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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近日,湛江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0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近日,湛江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0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廉江市营仔镇供销合作社原主任周观锦(已退休)违反规定转让房地产问题。2004年1月至2007年11月,周观锦在担任营仔镇供销合作社主任期间,违反规定转让该社14宗房地产,转让价格比评估价格低651800元,给集体经济造成损失。周观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廉江市石岭镇塘甲村委会原副主任吴志昶骗取种粮补贴问题。2008年至2014年,吴志昶在担任石岭镇塘甲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增水田面积、编造虚假材料,骗取种粮补贴75701.2元用于其个人开支。吴志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依法罢免其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坡头区官渡镇大垌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黄兆柳挪用土地补偿款等问题。2010年2月至2013年7月,黄兆柳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大垌村委会潭村村民小组土地补偿款114525元用于个人开支;2013年,伙同他人通过虚增村委会阵地建设工程资金,套取13100元;2013年,通过伪造施工合同,套取公路工程建设补贴款12000元用于个人开支。黄兆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款项被追缴。


  雷州市附城镇赤嵌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周仁炳伙同他人骗取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2年,周仁炳担任附城镇赤嵌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申报附城镇赤嵌村委会2011年度及2012年度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对象名单的过程中,弄虚作假,伙同他人共同骗取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资金8万元。周仁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其违纪款项被收缴。


  遂溪县遂城镇沙坡村委会挪用征地补偿款问题。2011年至2014年3月期间,沙坡村委会挪用龙架村二队征地补偿款99020元,用于计生检查、村委会换届选举、会议费、修路及购买办公用品等方面开支,沙坡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武初负主要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款项被收缴。


  徐闻县城北乡石岭村委会原干部陈奋齐(已退休)骗取住房改造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失职等问题。2012年,陈奋齐在担任城北乡石岭村委会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共同骗取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5000元,其中分得4900元用于个人开支;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违规领取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5000元,给国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陈奋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违纪款项被收缴。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孟岗村党支部书记梁建山收受“招生费”问题。2012年至2013年,梁建山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湛江市麻章区中环职业培训学校招生提供帮助,收受该学校“招生费”2700元用于个人开支。梁建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款项被收缴。


  遂溪县杨柑镇红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邓佰章虚报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等问题。2009年至2014年期间,邓佰章包庇两个儿子超计划生育;2012年至2013年期间,邓佰章利用职务之便,故意隐瞒收入,通过以他人名义、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2500元;2012年至2014年期间,红村村委会违规公款吃喝,邓佰章负主要责任。邓佰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违纪款项被收缴。


  雷州市附城镇南郡村党支部原书记黄万发等人骗取“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扶持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黄万发与村委会“两委”干部陈如鲲、黄应树、黄继勇、陈丰卫、陈吴文及村民陈维芝等人,伙同雷州市物价局原工作人员陈懿(另案处理),通过以“南郡合作社”名义伪造虚假资料的方式,骗取“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扶持资金300000元。其中,陈懿分得280000元,黄万发、黄应树、黄继勇、陈丰卫、陈吴文、陈维芝各分得3000元,陈如鲲分得2000元。黄万发、陈如鲲、黄应树、黄继勇、陈维芝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违纪款项被收缴。


  吴川市长岐镇高辣村党支部副书记吴华平挪用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款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吴华平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高辣村委会那陵村村民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款共计6000元,导致335名村民不能及时参加2015年度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损害了群众利益。长岐镇高辣村委会副主任李亚汉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高辣村委会那陵村村民的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款6000元被他人挪用,李亚汉负直接责任。吴华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亚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扶贫工作、换届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责任及压力传导到县、乡镇及村委会,明确职责,加强对扶贫纪律和换届纪律等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实施,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在扶贫领域和换届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频发的单位,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定期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形成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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