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村民砍毁百余香蕉 4人被起诉

城事生活 湛江晚报 冯斐 浏览

小编:身为农业局干部,竟煽动、组识村民砍毁专业户100多亩香蕉,造成专业户经济损失47万多元!

  身为农业局干部,竟煽动、组识村民砍毁专业户100多亩香蕉,造成专业户经济损失47万多元!昨日,记者从雷州市政法机关获悉,这宗备受关注的案件日前在雷州市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并将择日宣判。

  记者从雷州市检察院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了解到,身为雷州市农业局干部的杨某才,与村干部梁某林、梁某生、杨某成等4人,被雷州市检察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起诉,要求法院依法追究杨某才等4人的刑事责任,并赔偿专业户经济损失。

  指控称,被砍毁的百余亩香蕉属于雷州市龙门糖厂下岗职工翁某,他于2006年1月承包龙门镇后山、坑朗两村庄的土地(其中坑朗村60亩),并向亲朋好友高息借款或银信部门贷款80多万元种植的。检察机关指控称,2008年4月8日晚和2009年6月1日晚,被告人杨某才、梁某林、杨某成等人,为赶跑承包人从而达到“收回”土地的目的,两次召集坑朗村村民代表30多人在坑朗村召开会议。身为国家干部的杨某才,在两次会上均煽动群众去把翁某承包土地上种植的香蕉全部砍掉,声称(砍香蕉后)有天大的事有他顶着,并鼓动说:“去(砍香蕉)者每人奖50元,不去(砍)的要追究原因。”被告人杨某成、梁某生等人对此均表示支持。

  在杨等人的煽动下,2008年4月10日和2009年6月2日早上,数十村民手持柴刀、镰刀,将翁某种植在边岭的香蕉全部拦腰砍断,累计被砍100多亩,经物价部门审定,造成经济损失达47万多元。香蕉被砍毁后,翁某数十万元损失至今得不到分文赔偿,由此欠下巨额债务的翁家六口人,生活陷入了困境。同时,由于常常遭人追债,给其一家人的精神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得知香蕉被砍、数十万元血本无归后,翁某80岁的老母患病卧床不起……

  2009年9月和11月,梁某林、杨某成、梁某生以及雷州市农业局干部杨某才,先后被雷州警方以破坏生产经营罪执行逮捕。但4名疑犯于2010年3月23日,又因“某些原因”获准取保,放出来一年多。

  日前,这宗备受社会关注的农业局干部煽动群众砍蕉案在雷州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公诉书中认为,被告人杨某才、梁某林、梁某生、杨某成组织、煽动或参与砍毁他人香蕉树,造成他人经济损失共计470700元,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情节严重,依法提起公诉,要求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杨某才等4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并未当庭宣判,主审法官表示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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